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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“关于会员
重新登记和发展新会员的通知”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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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房住研综字[2008]16号
关于转发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“关于会员
重新登记和发展新会员的通知”的通知
各有关会员单位:
根据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“关于会员重新登记和发展新会员的通知”(中房住研字[2008]第12号)的要求,总会拟对二级委员会进行调整并对原会员进行重新登记,请原房地产综合开发委员会、住宅社会经济发展委员会、计划统计委员会、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发展委员会的会员按照总会通知要求,做好重新登记工作。入会申请表请于2008年11月底 以前统一寄到我处,如有问题请联系我处或总会。
此通知
联系单位: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房地产综合开发委员会
联 系 人:侯敬杰 张丽娥
联系电话:010-68986316 68986339
传 真:010-68986355
二〇〇八年十月十六日
附件:关于会员重新登记和发展新会员的通知(中房住研字[2008]第12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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